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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天地

第三十二章 邦德和露易丝

维多利亚的秘密,是一家正宗的西餐厅,就在使馆区,距离六国饭店不远。

秦牧和彼得主教约定了拜会时间,然后就从京师大学堂告辞。

他要请吕碧城吃饭,作为感谢。吕碧城自然求之不得。这是和秦牧拉近关系的好机会。

秦牧要她选地方,吕碧城立刻选了这家餐厅。

原因吗,到不是这里饭菜多好吃,而是因为这是西餐。西餐,她擅长,而朱嬛一看就是土包子,虽然一天打扮的比一天漂亮,嘴上的口红,脸上的腮红,自己之前从来没见识过——不用问,全是秦牧给的。

可是你有高级化妆品,会化妆,这是女人的本能,不学就会,但吃西餐需要学习,需要有经验。吕碧城不觉得朱嬛会用刀叉。

切菜刀你就会,西餐刀怕是你连怎么拿都不知道。

为了让朱嬛出个丑,她特意选了这家西餐厅。

秦牧一看到招牌,就觉得有点怪异。这个民国,处处怪异。

维多利亚的秘密,这在后世是著名的一个性感女性内衣品牌。到这里吃东西,秦牧觉得好像要吃一嘴女性内衣。

他们进了餐厅坐好,秦牧请吕碧城点菜。吕碧城自然不会推脱,她认真的点了几个本餐厅的拿手菜。

随着菜品上来,吕碧城拿起刀叉,对秦牧和朱嬛说道:“秦公子,朱小姐,这里的牛排是北京城最出名的,他们的厨师是正宗英国伦敦人,手艺一流。请!”

朱嬛一直仔细留意着吕碧城的动作。她是想开开洋荤,却不想在这样情况下开洋荤,她还没学会用刀叉呢,不想丢脸出丑。

可是现在已经被逼到这个地步,她却也不能弱了阵势。无非就是刀叉而已,有什么难的。

她偷偷学着吕碧城的样子,准备去拿刀叉,这时候秦牧拦住了她。

“我家有家训,秦家子弟媳妇,不可以用刀叉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餐具,会拉低智商。”秦牧说着话,叫来了侍者。

“我和朱小姐这一份,全切成小块,再取两双筷子来。”

侍者是中国人,听到秦牧这话,顿时愣神了。

他在餐厅这么多年,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人物。一个中国人,竟敢在西餐厅不用刀叉,反而要筷子。

咱们中国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牛了!爷们啊!

如果换了是别的中国人,侍者早不客气了:“爱吃吃,不吃滚。这里得守洋人的规矩。”

可是面对秦牧,他真不敢这么说。

使馆区这一块谁不知道秦公子大名,人家是真看不起洋人。听说前一天秦公子都让洋妞**了。

这本事,不得不服!

吕碧城这时候极为尴尬。秦牧这话怎么说的,自己到底还能不能用刀叉愉快的吃饭了。

用吧,被秦牧嫌弃没智商,不用吧,周围一圈洋人,吕碧城觉得用筷子吃西餐丢人。

朱嬛抿嘴一笑。她再一次被幸福感满满的包围了。

还有什么比当着自己男人的面看到这女人吃瘪更快乐的事呢?

吕碧城正在不知怎么办的时候,从旁边桌子走过来一个男人。

那人走到秦牧这一桌,主动向秦牧伸出手来。

“邦,詹姆斯-邦德,英国商人,你是秦公子吧。”

秦牧起身,和邦德握了握手。这个人,名字真是……

难道你是后世007的原型?

他不由得仔细的看了看这位邦德先生。

黑头发,蓝眼睛,右脸颊和右手背有疤痕,我去,怎么和小说里面的英国特工邦德一样啊。

而且这男人很帅,衣着极为得体,有标准的英国成熟男人风度。

秦牧都糊涂了。自己是穿越到民国了还是穿越进电影了。哪里来的邦德特工。

主要是这个人的打招呼方式不同寻常。正常人没有这么说话的。他这个打招呼的方式,能让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。这也是后世那位虚构出来的特工招牌样的打招呼方式。

趁着秦牧一边介绍自己,一边犯迷糊,吕碧城低声吩咐侍者赶紧按秦公子要求去办。

吕大秘的命令侍者不敢不听,他迅速的去切牛排找筷子。

这时候邦德趁势坐下来,他和吕碧城认识,俩人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了。

“秦公子,我是从大公报上才知道中国竟然有你这样出色的一位人物,所以冒昧前来打搅,还希望没影响到三位的就餐心情。”邦德说话做事都非常有风度。

他是英国军情六处的王牌特工,不过他的做事方式与众不同。如果说日本特高科毛利五郎是做事猥琐的极端,邦德就是光明正大的有点二百五。

邦德虽然口头说自己是英国商人,但是半个使馆区的人都知道他是英国军情六处的特工。

不过他一点不介意,这就是他的做事风格,谁让现在英国人牛呢!咱们明着来,我一点不怕你。

刚才他正在旁边桌上挑逗美女。

露易丝-莱恩,华盛顿邮报的见习记者,金发碧眼,长腿大胸,正是邦德想要尝尝的口味。

露易丝早上采访失败之后,比较郁闷,就来这里喝两杯。这时候邦德正巧也来喝点东西,看到露易丝在,就主动凑个过来。

邦德英俊的外貌,精致的服装,以及得体的言谈,迅速让露易丝接受了他。

不过这个接受,只是接受他请自己喝酒,要是更进一步,对不起,姑娘没兴趣。

露易丝可不是一个好糊弄的女孩。一个年轻姑娘漂洋过海来到遥远的东方,还是华盛顿邮报的记者,要是没这么点本事还能干的成事吗?

她来的时间不长,不知道邦德是特工,听邦德自我介绍,露易丝认为他是一个来东方找机会的英国商人。

俩人正喝的热闹时候,秦牧进来了。

这时候露易丝来了精神,她暗示邦德,如果邦德能让自己采访到秦牧,自己愿意多付出点什么,比如跳个舞什么的。

邦德二话不说,直接就坐在了秦牧的桌子边上。

“秦公子,那边还有个小姐,是我的好朋友,我能邀过来一起吗?”

刚才秦牧跟他客气了一下,邀请他一起就餐,结果邦德没跟秦牧客气,相反的,他还要叫他朋友过来。

那秦牧能说不可以吗?来吧。

露易丝这一下终于坐到了秦牧身边。

邦德对露易丝微微一笑,心说美国大妞,我够本事吧。

露易丝这时候已经不看邦德了,她是记者,而且是个年轻的记者,还被派到了远东。

美国人关心的焦点在欧洲,其次是本土,至于远东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,除了真正的高层人物,一般老百姓谁会在意。

露易丝觉得自己是被发配了。她必须争取在远东尽快做出成绩,即使不能被调到欧洲,能回本土也不错——她男朋友还在美国呢,就是她的报社同事,克拉克-肯特。

现在抓到独家接近秦牧的机会,这她哪能放过。

吕碧城给新来的两位点好了菜,还有一瓶酒。

侍者刚要开酒,这时候朱嬛说话了。

“等等,这是八二年的拉菲吗?我达令只喝八二年的拉菲。”

“……”这下一桌人全傻了——包括秦牧,还有侍者。

八二年的拉菲,这听都没听过。

吕碧城顿时看朱嬛的眼神不一样了。呦呵,好家伙,扮猪吃老虎啊。我都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。

“怎么?没有吗?唉,”朱嬛叹了口气,装作勉为其难的给大家解释道:“八二年的法国,是难得的好年份,那一年波尔多一带农庄的葡萄品质最好,而拉菲庄园的葡萄更是绝佳,所以,我男人只喝那一年的拉菲。”

如果不是朱嬛最后说了“我男人”三个字,这一番装逼可以给满分。

虽然最后有点土了,但是也可以打九十分。

毕竟这个世界上除了秦牧,谁都是第一次听到这么一段高逼格的话。

不说这段话,就是这种显摆的方式,谁都没想到。吕碧城顿时又矮了一截。学习了!

“朱小姐,很抱歉,我们没有!”侍者满面通红,羞愧不已。他为自己的浅薄而惭愧。刚才给朱嬛摆筷子的时候,他心里还对这位土包子满满的鄙视呢。

现在可到好,人家真是深藏不露,有格调!

“随意,随意,别的酒也可以。”秦牧连忙拦住了朱嬛。

他怕朱嬛再张嘴说出蜡笔小新的名言:“连八二年的拉菲都没有,你还敢开店啊。”

这一下邦德和露易丝都惊呆了。他们虽然都看了大公报的专访,但是俩人根本不信一个中国人,还这么年轻,会是罕见的天才。

无非就是中国的土财主,想把自己的孩子推出来,花大价钱请枪手给秦牧造势而已。

这套路他们见得多了。别看露易丝才来中国,但是这种套路,在美国也不少见啊。

都是烂大街的套路,瞒不过他们的眼睛,所以俩人都不太在乎秦牧本人。

邦德是要完成上面交下来的任务,才接近秦牧。他根本不看重这件事,要不怎么大白天跑来喝酒也不去跟踪目标呢。

露易丝只是想完成任务好早早调走,她看重的也不是秦牧,而是能不能让自己完成采访获得提升。

但是刚才朱嬛的一段话,彻底把俩人的对秦牧的轻视都打没了。

秦公子,高人啊,真有两把刷子。

这格调拿捏的,推陈出新!就算你是出自土财主,那也是一个见过世面的土财主。

露易丝真正来了兴趣,她摆出了一副自认为最迷人的姿势,露出最可爱的笑容,对着秦牧说道:“秦公子,什么时候有幸,您能请我喝一杯八二年的拉菲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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