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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最后一个道士

第1章 窦建德的忐忑

楔子

夏夜,闷热,密云不雨。明革站在学校的操场上,望着眼前崭新的教学楼,不顾四周杂乱丢放的各种建筑工具,疲惫的瘫坐在地,缓缓的舒了一口气。

瀛洲小学曾经摇摇欲坠的教室总算变了模样。

这座新的教学楼用尽了明革全部的积蓄和所有的精力。明天,明革就要结束在这里的支教任务离开。他终于不用再每天担心上课时房子会突然倒塌了,学生们可以踏踏实实安心上课了。即使离开,自己也可以心安。

尽管他身上的衬衫已经被汗水湿透,明革却没有力气爬起来换一件干净衣服。为了赶在开学前完成新教学楼的建设,明革每天和建筑工人一起劳动,从早到晚。这让他本就虚弱的身体变得更加不堪。

尤其是这样阴沉的天气,低气压让明革感觉到头晕心悸。他知道,这是自己的老毛病要犯了。

明革从小心脏就不好,阴天下雨时候更加难熬。这样的病应该从小时候就看,但是明革很小时候就成了孤儿,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。好在他久病成良医,自己也**配了一味中药,到是比较对症。

一道闪电劈开夜幕。明革知道,闪电过后,必有雷鸣。这样强烈的闪电肯定带来惊天动地的雷鸣,他的心脏可受不住这样的打击。明革连忙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瓷瓶,打开盖子,倒出一粒拇指肚大的药丸。

这是他自己配的神药,一旦心脏不舒服,全靠它抗过去。一次又一次,一年又一年。虽然明革现在仅仅只有二十八岁,但是他感觉自己在世上的日子不会太多了。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,药物,只能治病,却不能救命。

也许哪一天自己闭上双眼就再也不能睁开。对于明革来说,时间已经很紧迫,所以明革才要为这个世界做更多的事。

他是孤儿,是在福利院长大,是吃百家饭,用公家的钱,才走到了现在。明革不想就这样离开世界,他要尽自己所能来回报世界给予自己的一切。

“还不到死的时候。”明革望了望手中的药丸:“怎么也要给孩子们再修个像样的操场!”

这是明革的心声。似乎老天爷听到了他的心里话,震耳欲聋的雷声突然响彻在明革的耳边。

强烈的痛感从明革心**炸性的传遍全身,痛苦让他下意识的闭上了双眼。

明革不敢怠慢,连忙将手里的药丸吞了下去。药丸很苦,所以明革根本不敢咀嚼,每次都是生吞。

但是这一次却不同往日,明革闭着的双眼看不到,一道电光恰在此时钻进了那一枚药丸之中,被他一无所觉的吞入了肚子。

再一道电光闪过。这道闪电世所罕有,宛如通天巨柱,直接打在了明革的头上。

一缕青烟泛起,明革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
第1章 窦建德的忐忑

隋,大业十三年,七月。

月光下,两百八十个人,两百八十匹马,沉默的矗立在河北大地上。盔甲,兵器,泛着凛凛寒光。寒光和着坚定的眼光,全部聚集到一个人身上。

那是他们的王,窦建德!长乐王!

这是一次决死的冲击,一次有死无生的战争。他们这两百八十人,要冲击隋军三万人大营。

两百八十人,对三万!没有人觉得他们还有胜利的可能,甚至没有人觉得自己还可以活下去,然而他们必须去做。

自从大隋皇帝再征高丽失败之后,天下大乱。河北这片土地上,盗贼,义军,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。他们打家劫舍,打县城,抢百姓,打官府,也彼此打。

他们就好像一群疯狂的老鼠,撕咬着一切。

窦建德被裹挟着成为这一群老鼠中的一个,不幸的是,到了大业十三年,也就是今年,窦建德还混成了最大的一个老鼠。

河北这片土地上的盗贼义军,不是被他消灭了就是归附了他。甚至大隋朝的正规军也被他打败了好几次。终于,在今年年初,窦建德正式称王。

河北,长乐王!

到了现在,七月份,窦建德非常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。好好的称什么王啊!没事猫在河北吃香的喝辣的不好吗?现在倒好,惹来皇帝重视了。大隋皇帝命令大将薛世雄带兵讨伐占据了洛口仓的李密,顺带着消灭河北盗匪窦建德。

天兵将至,窦建德焉能不慌?如今薛世雄的三万大军就驻扎在河间城外,据此只有几十里地。

按说窦建德手下兵马也不少,如果连辎重兵都算上,他比薛世雄的人马还多好几万。但是窦建德深深的明白,军队比的不是人数。他手下的人马,绝大部分都是农民,他们是因为皇帝征伐太过才不得已投了盗贼——也可以说是义军。

一群拿着兵刃的农民,甚至连一群手无寸铁的军人都打不过,因为他们缺少训练,没有任何战斗技能。窦建德深知,自己要带着这么一支大军去和薛世雄作战,真是去多少死多少。

为今之计,本应该逃入高鸡泊。那是窦建德起家之地,一片巨大的芦苇荡。只要窦建德躲进去待个三月半年,想来薛世雄也跟他耗不起。可是现在窦建德不能退,因为他已经打出了长乐王的旗号。

这个旗号一打出来,在天地之间,窦建德也算一号人物了。他的手下肯归附于他,也是因为这个长乐王的大旗。

如今薛世雄一来,窦建德一仗不打望风而逃,那以后还怎么混?薛世雄只是大隋朝普通的一个将军。如今大隋朝名将如云,而且很多都反了大隋朝,这都是长乐王以后争天下的对手。

如果窦建德和薛世雄都不敢打,又有何面目去争天下呢!

自收到薛世雄领军来袭的情报以来,窦建德夜不能寐。形势太危机了。打,可能全军覆没!不打,那还争什么天下!

窦建德今年只有四十四岁,正当壮年,可是一夜之间,他的头发愁白了一半。

最终让窦建德下决心应战的是他亲闺女,窦红线。

窦红线新婚不久,她的如意郎君是王伏宝。太原王氏的旁支。一个草莽人物的女儿,能嫁入太原王家的门户,在如今这个时代简直可以说祖坟冒烟。

此时的天下和后世不同,如今的社会皇帝之家都不是最让人羡慕的家庭。现在最让百姓尊重的家族是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传承的古老家族。

太原王氏的传承可以追溯到周朝!就算是皇帝的女儿要嫁给太原王家人,人家也未必乐意娶进门。窦建德,一个河北土地主,他的女儿能嫁入太原王家,虽然是旁支,那也是祖坟冒烟的运气。

更何况王伏宝英雄少年,前途远大,窦红线爱死了自己的郎君,所以她对于王伏宝是言听计从。

面对如今的危难局面,王伏宝极力主张接敌作战!具体计划就是夜袭!

正面作战,窦建德的确完全不是薛世雄的对手,可是避过正面就难说胜负了。

王伏宝知道薛世雄这个人非常看不起窦建德,他完全当窦建德是寻常流寇,是土匪,根本不当窦建德是一号人物。这个长乐王的名号在薛世雄眼里就和笑话一样。

甚至他都没有带大军进河间城里扎营。为了明天拔营赶路方便,薛世雄将大营扎在了七里井。这就给了窦建德机会。

根据王伏宝的建议,窦建德挑选了二百八十名死士。这里不但有他起家的班底,还有大隋朝投降过来的精锐。二百八十人,要冲击薛世雄三万人的大营。

如果这一把赌赢了,咱们喝酒吃肉,可是万一赌输了……

窦建德骑在马上,望着眼前黑压压一片死士,沉吟了片刻,认真的说道:“兄弟们,今夜一战,不容有失!本王亲自带队,不死不归!”

“诺!”群情激奋,声震云霄。

窦建德挥了挥手,平息着兄弟们的激动:“薛世雄看不起咱爷们,咱就给他来个夜战。他远来是客路途辛苦,现在肯定睡的死死的。这一战咱们爷们占着天时地利人和,趁着黑灯瞎火杀他奶奶的!”

“杀!”

“好!”窦建德再次挥了挥手:“兄弟们,这就跟我冲!不过我有言在先。咱们这一仗,能不能赢全看老天爷。如果咱们冲到隋军大营天亮了,那就是老天爷不让咱们赢。你们就跟着我跪地投降,免得白白送了性命!”

窦建德此言一出,王伏宝瞬间眉头紧皱。一股怒气似乎在他双眼中要喷发出来。

窦红线就在他的身边时刻留意着郎君的一举一动,见状她连忙双手握住王伏宝,给了他一个充满歉意的笑容。

对这个郎君,窦红线真是爱不够。他是那么的高大,那么的帅气,又那么的有学问。和王伏宝站在一起,窦红线觉得自己就好像大树旁边的一株小草,她觉得自己完全配不上这个男人,所以她一定要牢牢抓紧自己的郎君。

王伏宝要什么,她就给什么,哪怕是自己的生命。

老爹这么未战先怯,让窦红线心里也满不是滋味。打就打吗,大不了一死,怎么能没打就想着投降。

你这样做,让我郎君怎么看的起你呢?你让我在郎君面前都抬不起头来!

窦红线暗暗拿定主意,这一仗自己一定要冲锋在前,不管怎么样,都要杀进去,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,也要杀进去,绝不能让郎君看不起自己!

月色下,人衔枚马衔嚼,窦建德一马当先,带着一队死士,暗夜中向着薛世雄大营摸了过去。

今夜之后,窦建德永远无法回头!

长乐王!出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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