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八三集打堂 第0941章 第一次酉阳教案
14日麦华陀、应道台抵扬州,15日350名英军士兵进城,驻扎兴教寺中,16日开始:查办扬州教案。
至1119,双方协议如下:
1英国所指晏端书等士绅,因误听人言,疑为从中指使,现不再追究;
2抓获滋事百姓刘春、张锦春、葛标3人,由戴得生指认,究出首从,分别严惩;
3赔偿白银1228.4两、洋银270.9元,作为教士及家属养伤连累,以及逃避房租之用;
4戴得生等人仍回原屋居住,并由前总督曾国藩、新总督马新贻、巡抚丁日昌3人会衔告示,晓谕淮、扬、镇等处居民:“务须恪守定条约,毋得滋扰教堂,借端生事…倘敢故违,定行重究,决不姑宽。”
5由扬州府出一简明告示,交给戴得生刻石立碑。
尽管5条一致,但麦华陀再次提出:因葛秀才没抓住,扣留的“恬吉”轮,须由阿礼国同意才能放回,限期将葛捉拿归案,逾限唯新知府是问。
李元华、应宝时再三交涉,麦华陀才同意放“恬吉”轮,但质银6000两、为期2个月,不捉获葛秀才就别想了。
1869年元旦,甘泉县抓获葛秀才,经戴不傻确认,县衙审办。
应道台,立即索要6000两质银,阿礼国却以李爱恩教士、戴得生之妻及白爱妹小姐受伤过重,已成终身之患为名,令麦华陀另向知府索银1500两,分赡3家,且已从6000两质银中强行扣除。
总督马新贻,据实上报总衙,总衙立即抗议阿礼国,指出英教士也到处生事,积案欠银颇多!
阿礼国一想,拉倒了。
该案为啥不惩4豪绅、只惩1士子?因为豪绅都是致仕回乡的官员,分居二三品,比府县还牛逼,秀才算个啥?
就是撤职的2知府知县,也不是没戏,而是不让他俩再管破事,具体又作何用途,可以自行研究。
话说这些还堂、置产案,已经相当文不对题了,所以此下均为打堂案,前述重庆崇因寺案只是名为还堂,实际是打堂案,出了人命。
因崇因寺案调走的原巴县令张秉堃,原名张英,贵州贵筑今贵阳人,酒糟鼻,为官巴渝多年,足智多谋。
他离开巴县后,到了酉阳州,在川江下游,与湘黔交界,实际是升了。
张知州斗争经验丰富,比较生猛敢搞,又连续办理了2起:酉阳教案,当然不全在他名下。
当时酉阳州的情况,据李鸿章说,“川东重庆、酉阳一带,范若瑟私买房地不可胜数。”
酉阳州自改土归流后,辖黔江、彭水、秀山3县,向有团练局,与1862年后才有的教民互有交叉,多处矛盾。
乡里乡亲的,平时的团教龃龉、鸡毛蒜皮这就省了,直接打堂情节——18**年12月初,酉阳天池子教堂遭抢,天池子团首刘胜超再次被控:肇事者。
18650201,正月初六,刘胜超、张玉2人到宋文选家拜年,席间刘胜超说:“屡被教民斥骂欺凌。”
宋文选、张玉也有同感,附和道:法教士邓司铎来州传教,从教人多,自己亦被教民欺凌。
3人越说越气,于是相约:纠集打教。
2月2日上午,刘胜超、宋文选、张玉,与相约的刘慎法、张天元、杨胜约等多人,手持木棒、柴块,到公信堂打教。
公信堂就是邓司铎的天主教堂,被打毁正厢房7间,以及教民张添兴、周得正、李登高、冉万光4家14间门窗、家什。
现场“人多势凶”,轰动一时,引起围观。
邓司铎,只好逃往州城酉阳,暂住在首役何魁的店中。何魁并无靠山,只因店中常有教士往来,得以充当首役。
据说,“凡教民诬控团民之案,多锁系店中,被告常数十人,入夜拷搐,叫楚之声达外。”
3月18日,受何魁虐待的武童:石昌岱,邀约200余人,各执柴块,冲进何魁店中。
殴毙何魁,拆毁店房,邓司铎从后门逃入:游击尚嘉福署中。
起事团民,拆毁经堂,劫抢教民,烧毙教民陈春林,署酉阳知州董贻清,多方保护邓司铎,派弁将其送往重庆。
事发,法使馆交涉该案,总衙以川省查办不力撤职董署知州,另署邓清涛,速为查办。
8月14 日,法传教士玛弼乐到酉阳“抚慰教民”。
邓清涛虽到任不久,即传绅粮明白开导,晓以利害,但双方积怨已深,一时难以开释。
恰又会试,三县秀才云集,仍议论纷纷,说动口不算忠。邓署接见玛弼乐说:考试,贤愚不齐,难保不复滋事,劝其暂回渝城,或赴乡间暂避。
玛弼乐不听规劝,执意不走,只好将其安置城隍庙内暂住。
随侍教民王涣然,随处"肆口妄言","以致众情疑惧,愈结愈深"。
邓清涛一面弹压百姓,一面责成附近绅团妥为保护,但未奏效,8月29日玛弼乐终被殴毙庙中。
刑部18681106抄单述:"起斩犯冉老五即冉从之,与玛弼乐素不认识。玛弼乐系法国传教士,借寓庙房传教。
“嗣该犯与宋学茂、傅六,并冉毛狗,俱至庙内烧香,行至玛弼乐房外,推门窥探。
“玛弼乐查问,该犯未经应声,玛弼乐斥说闲人不许混看。该犯分辩,致相骂詈。
“玛弼乐拾石向殴,该犯夺石,殴伤其右眉。宋学茂等拢劝,玛弼乐斥骂帮护拳殴。
“宋学茂拾石殴伤其左胁,傅六拾石殴伤其左臂膊,玛弼乐抓住傅六发辫掀按,该犯殴伤其脊背发际,宋学茂殴伤其右臂膊脊簪。
“玛弼乐跌坐地上,拉住宋学茂衣衿欲起,冉毛狗接石殴伤其右胁。玛弼乐仍不释手,该犯殴伤其左耳根、脑后、右额角,倒地。
“宋学茂等跑逃,玛弼乐滚骂,辱及该犯父母,并称伤愈控究。
“该犯气愤,起意致死,用石迭殴,伤其顶心、囱门、左太阳、偏左偏右额颅、左额角,当即殒命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