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八五集置产 第0954章 四川黔江教案
黔江县,在川东南,与湖北接壤,由酉阳州兼辖,改土归流,地偏民瘠,山高滩险。
1863年,法天主教士到县传教,还从事贸易,置买田产,遭当地绅民反对。
1869年,川东教区罗某,买房建保婴堂,县民受酉阳反教影响,“聚众阻遏,几致激成事端”。
1873初,教士兰明桂,又到黔江买房,遭反对未果。
8月4日,华籍教士张紫澜,潜入屈永顺客店,出入无常,大言恐吓,扬言:这次来黔,宁死不去。
县民訾议,众论沸腾。县令桂衢亨,以人情汹汹,于8月7日出示弹压,嘱令:张紫澜暂回酉阳,俟人心稍定,再议。
张教士不离开,暗请中人,以330千文买得:周大兴房屋一院。
随即,函召酉阳法教士余克林、华教士戴明卿2人前来,议修黔江教堂。
余戴2人,于月底27到达屈永顺客店,黔邑绅民愤怒,“罢市多日”。
9月2日,黔江城十字街贴出《大法国使臣告示》:“清朝薄德,已失各省,我国奉天承运,分遣使臣,乘时图治。
“清朝再三讲和,请其先行传教,随后择吉禅位…”开始胡编烂道,并兼谩骂。
黔江绅民,人心惶恐,针锋相对,于第二天9月3日,在县衙照墙贴《湖北咸丰县团练公局告示》,称要来黔,代为打教。
就这2张野路子公文,互为攻讦,**,火上浇油,黔江又现:鸣锣集众。
第三天9月4日,余克林、张紫澜等人,到剃头匠陈悰发家,商买房屋,劝其奉教。
陈悰发,既不愿卖房,又不愿奉教,遂口角争执,后各走散。
翌日晨0905,正逢县城集市,团首文生杨万象,团首贡生李渊树2人一拍即合:邀人打教。
马上联络:剃头匠陈悰发、裁缝谢家俸、小商贩蔡从和郑双荃等人,同往帮打。
所以,开场即有:100余名县民围住屈永顺客店,余克林、戴明卿、张紫澜等3教士见势不好,即赶往县衙,欲胁官弹压。
但正走上街,陈悰发等人即赶来阻拦,先行的张紫澜已进了县衙,只堵住了后面的余戴2人。
“此时不动手,更待何时?”李渊树一声招呼,“打——”
剃头匠陈悰发,顿时抡圆了拳头,余克林、戴明卿身上顿时落满老拳,只好撒腿逃跑。
但慌忙中跑反向了,离县衙不是越来越近,而是越来越远,到了南关,众人得势,追打不已。
南关外是河,河心有一沙洲,2人无奈,涉水逃上沙洲。
陈悰发等数人也穷追不舍,上了沙洲,投石问候。
余戴2人也报以石头。
贴身搏击,双方撕打,两岸群众,人满为患,均为陈悰发等人加油助威。
“打得好!”“狠狠打!”
“加点盐啊——特么的没吃饱吧!”
可怜这余戴2教士,平时都念经去了,毫无搏击基础,顿时被殴毙在沙洲上,莫得个人形,哦…
县令桂衢亨,立即差遣衙役逮捕了陈悰发、谢家俸等6人,禀报上宪。
幸存教士张紫澜,回到酉阳,报告黔江教案。
2个月后,11月11日,法公使热福理照会总衙,说∶余克林等到黔江,县令桂衢亨暗使局勇——
1把紧各路口;
2捏造法国使臣告示煽惑民心,又在县衙照墙张贴告示,假湖北团局名色打教,自导自演;
3打死余克林后,又商局绅买得无聊之徒数人搪案。
所以,桂县令系“戕教主谋”,宁卜荣等17人系“协谋统凶”,要求一律治罪。
11月22日,总衙发布“上谕”,要川省“严饬该地方官将案内下手正凶及帮殴从犯严缉务获,讯明启衅根由,分别按律惩办”。
11月28日,热公使再函总衙,要求∶派员前赴川省查办,并提出,桂衢亨在黔江,有碍查讯,应令回避远处如重庆或成都。
12月1日,总衙覆函:川省已拟奏请,将桂衢亨摘顶撤任,派员一事,则未轻允。
桂衢亨撤任后,川省另委:署知县鲍庆、道台姚觐元处理黔案,将教堂控告的宁卜荣等10余人逮捕收审。
至1874年3月,省州县官委员均已初审、覆验完毕,可结案了。
但黔江正属川东主教范若瑟教区,范主教的厉害大家已有所领教,反复纠缠,不达目的不罢休。
川省只好同意他的要求,在酉阳州审后,又将陈悰发等6人及宁卜荣等17绅士提至重庆审理。
第二年1874年5月24日,陈悰发在押解途中死去,17被告之一、打教策划团局头目李渊树途中逃跑…
直到9月间,列位被告才被押解到渝,但教堂又不配合:拒不派张紫澜到堂对质,致使该案一拖再拖,一直拖到1875年1月上旬才进行审理。
早在酉阳州审时,陈悰发、谢家俸等4人就已供认打死余克林、戴明卿2命不讳,但是剃头匠陈悰发死了,活着的裁缝谢家俸当堂翻供,在重庆公堂上毫无惧色,慷慨陈词,“屡经呵止,意气自若”。
法新公使罗淑亚提出,由于黔案中有假造法国钦差大臣告示等情,加之案情重大,所以决定派帮办官赫捷德,前往四川详细查明,请总衙派员会同办理。
总衙虽表不满,随即屈服,同意赫捷德以游览名义去川,行文川省接待,并派既非川人也非川官的贵州贵东道员多文,会同办理。
1875年2月底,赫捷德到重庆,提出4条要求——
1黔江县令桂衢亨充军;
2谢家俸抵命,同殴从犯照例议罪;
3绅士杨万象等人,亦请分别议罪议处,通缉在逃李渊树;
4赔款:银15万两。
多文、姚觐元认为,赫捷德4条,有悖中法和约,桂衢亨并非杀死传教士的凶手,只是未能先事防范保护,仅能议以失察之咎,革职已是从重处罚;
黔江并无毁堂等事发生,打死教士,可量给埋葬及扶柩回国路费,未便议及罚款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