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979章 余栋臣起义
马浩原等人,仔细密访,写出报告,“兹查——
“六月十九日0804,起事之日,教民受伤者仅止1人,平民受伤者计有12人之多,且半系幼童,而伤又多在后面,其为教民由后追杀,已属显然。
“细绎此情,足征平民实因教民动手杀戮于先,以致激成众怒,始有事后打毁教堂之举,确切证据业已昭著。”
成都将军岐元、刘秉璋批示:“大足教案——
“现据委查明确,实系教民先伤百姓,致激事端。当日百姓受伤,半系幼孩,幼孩岂能随从打教?且所伤多在后面,其被教民先事追打,自无疑义。
“平日教民倚教欺压平民,及控诉到官,教士出头扛帮,地方官受其牵制,往往敷衍了结,不餍众人之心。
“日积月累,民怒沸腾,遂一发而不可遏。此民教构衅之所由来也。”
据此,总衙照会林代使,“勿稍偏听,冀民教渐解嫌隙,永敦和好。”
但教会方不肯善罢甘休,咬定蒋赞臣为首犯,还将钱县令也列作被告,请提质讯,被道台张华奎驳回。
其处理意见是,“教堂被毁,事由自召,理无取偿。应请法国大臣转饬主教将彭若瑟调回,另选端方安静之教士,俟该处民教相安,猜嫌渐泯,再行前往传教。
“或欲另择相宜处所设立教堂,当将龙水镇、马跑场堂基价值由官给还,以资津贴而示体恤。”
刘秉璋认为:“至赔偿一节,现原执定衅由彼起,不能议价为说,未必就我范围。倘能做到购回堂基,不居赔偿之名,即格外从宽给价,亦尚得体。”
但二人都主张:“严办两造”,“两造”,一谓余栋臣等,罪名“大足积匪,此次打教复与其役,是以悬赏名捕,一以为地方除害,一以备教案归宿”;
一谓王怀之、朱矮子等,罪名“敢为戎首,激成六月之变”。
为弹压需要,张道台决定:1先派正右旗营勇留驻大足,2增派壮勇一营赴重庆璧山驻扎。
据张建议,总衙1891年4月29日照会林椿:“今教士彭若瑟在大足多年,迭有打毁教堂之事,其不洽舆情,已无疑义。
“且将地方官列作被告,请提质究,其蔑视中国官吏,尤可想见。
“即希贵署大臣转报贵国,将彭若瑟即行撤回,免致再生事端,以全睦谊。
“至内地建堂,非通商口岸可比,必须民情愿意,方可彼此相安。
“今龙水镇等处,经地方官查看,该处百姓不愿,断难勉强。
“并希贵署大臣转饬白主教,另择相宜之地建立教堂,不可拘定原处,庶免争论,是为至要!”
林椿对此照会不答,一面要求:将大足县城驻兵分派龙水镇、马跑场两处,“以资保卫各教民身家”,一面指责“地方官查办各教案,推脱疏忽,不无偏情”,“大足县属滋扰教堂各犯尚未惩办”,要求“迅速设法,以杜后患”。
还威吓说,“倘仍因循,未免大伤两国睦谊”。
此前1890年11月26日,岐元、刘秉璋已发命令,对“托名打教”“纠众横行”者,“按照土匪啸聚章程,不分首从,概予正法”。
12月30日,张华奎与署重庆镇总兵吴奇忠发布告示,“照得本道、镇防闻大足县地方:
“有积恶匪徒余蛮子、余翠坪、余海坪、唐翠坪、李玉亭、李尚儒等六名,素行不法,地方绅粮平日多受其害。
“本年打毁龙水镇教堂,实系此六人意图乘机抢劫,遂致良民被其逼胁,教民遭其焚掠。
“今经本道、镇委员查明确实,将派妥员干役前往擒拿,只期获此六人,以靖地方而安良善。”
同时,委派:署大足县令谈廷桢、委员候补知县桂天培,密往龙水镇捕拿。
事出不意,义军余二木匠、冉九成2人被捕杀,余栋臣率众退至余家院。
余家院后靠大山,路径错杂,旁通双路铺等场市,便于防守,又便隐蔽。
谈廷桢、桂天培考虑,“如由龙水镇一路进兵,只能攻其一面,恐其旁窜,复将路径踩熟,四面布置妥密。”
1891年4月5日清晨,清军分为两队——
副将胡家品,督带一队,由笋子沟前进,切断余家院之小路,以防义军转移;
桂天培同谈廷桢,督带一队,分调团练,由莲花寺大路直逼余家院。
义军已有准备,余翠坪“以牛儿大炮,指着天培瞄准,起意点炮打死天培”,余栋臣以为不可,说::“父母官岂敢伤害?”
言罢,忙将大炮一足蹬歪,即率队伍转移,仅留蒋九、锺辛娃2人率少数义军防守。
清军两路攻击,蒋九、锺辛娃以寡敌众,从后山撤退,被清军追上。蒋锺2人被围,格斗伤重而死。
为了邀功,谈廷桢和桂天培,以蒋锤为“打教首要”上报,并保证“至余蛮子等既已逃飏,仍应照案缉拿获究,以儆匪恶”。
5月9日,张华奎接到北洋大臣李鸿章电:昨与法使言,亦云“大足当移堂彭”,未知信否?但须办焚堂匪首,须赔堂费,须另择地。有此三层,或可撤退。”
张华奎不以为然,对李鸿章的前两层,阐明己见:
1“此次大足民教滋衅,系由教堂激成,事起仓猝,并无主谋于先之人,亦未伤及法国教士,按照约章,民教互斗应由中国地方官自行办理。”
2“推原祸始,实由司铎彭若瑟任听堂内教民肆意逞横,酿成其事,衅由自召,理无取偿。倘主教果能遵将龙水镇等处堂基退出,自当由官给价值,纵使稍从优厚,亦属名正言顺。
“否则,直言赔偿被毁堂费,司铎、教民借鸣得意,侈言夸谈,平民愈抱不平,势必两造仇愤永难泯灭,仍多隐虑,既于政体有亏,亦非思患预防之道。”
当时白德理“托言卧病,搁置不理”,张华奎认为:“彼既宕延,职道只好听其自然,俟会商再与计议,免其任意要挟。”
这样,交涉又陷僵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