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朝故事第一百五十四章
商朝故事第一百五十四章,“大王,丞相让您早点回去,有重要事情商量。”眼见太阳一点点西落,贴身太监无根提醒子高说。无根说的重要事情,是太庚死前交代的修改王法。原来的王法里有“兄终弟及”这个继承原则。太庚并没有遵守,为了以后不出罗乱,太庚死前特意交代给子高,告诉他必须把这件事当做头等大事对待。但是子高这些日子沉醉在爱情里,哪里还记得太庚的临终嘱托。不是黑鸭和合魂一次次催促,他早就忘脑后了。现在听无根提回宫,心里当然不高兴,就装作没有听见,因为他的脑子里被明珠占满了。刚才观鱼的快乐并没有消失,就对明珠提议,去村子里观光,其实就是拖延回宫时间。
不知不觉到了下午,两个人正在院子里说着悄悄话,一阵怒吼声从大门口传来。
子高生气地就要回应。明珠抢过话去。“白大哥,不得无礼,他是我的朋友,子高。”说完这句话把脸转向子高说:“白大哥是小侯爵,他父亲是白族当家人白侯爵。”
“哦原来是侯爵家的公子,怪不得这样狂妄。”子高轻蔑地说,眼里的神色是鄙夷的,一副丝毫没有看的起的表情。
小侯爵本身是个骄傲的,有一身本事的人,看见子高轻视自己,有了在心爱人面前被打耳光的感觉。“明珠,这人什么来路敢蔑视本侯爵?”
凭他的相貌,家庭出身,一身武艺,被人尊重是一贯的,明珠也觉得子高过分就对子高说:“白大哥的棍数,拳脚都不错为人仗义,你们两个应该成为朋友。”
如果不是情敌,子高到是想结识小侯爵,只是让对方的骄傲给激怒了,作为大王,他本身就是骄傲的。哪里会接受别人的傲气,何况心爱姑娘就在身边。因此就冷笑地说:“白公子既然会功夫,我们就比试一番,输了就远离明珠姑娘。”子高之所以提出比武,第一是相信自己的功夫,第二这个办法解决问题快捷。
“好啊,一场定输赢。”白公子对自己的功夫有着足够自信。当然要应战。
“比武可以,打伤对方的算输。”明珠之所以提出古怪的裁定输赢方法,是不想看见任何人受伤,如此一来,两个人出拳就必须手下留情。
“你先出拳。”既然是子高提出的比武较量,当然应该让对方先出手,这是规矩。
白公子没有客气,伸手就是鹰爪拳的起手式:狮子缚兔,子高还了一招:朝天一柱稥,两个人果然都没有出全力,十几招过去后,不分胜负,因为怕对方受伤,看起来不像比武,像似师兄弟练功,白公子或许感觉这样打分出输赢太慢,开始增加力道,出拳的速度渐渐加快不少。他的鹰爪拳得自于家传,从小练习,功夫自然娴熟。看见白公子开始动用真功夫,子高也加重了力道,加快了速度。他的天罡拳是颛顼留下的,使开来凶猛之中,不乏灵巧,算是天下一等一的拳术,子高也是从小练习。拳术熟稔至极,两个人由开始的平和出拳,渐渐地变成了决生死,看的明珠直皱眉头,她不希望任何人受伤,可是看见这架势,知道分出输赢就会有人倒下,嘴里发声阻止,两个人哪里肯听最先感到急躁的是白公子。他本来是个极为骄傲的人,在本族里没有遇到过对手,哪里知道,子高那么难缠,眼见双方对弈了一百多个回合,子高非但没有露出败相反而越战越勇,看起来不到千回合,分不出胜负,武功这个东西,心态越是不平和,功力就越容易打折。看看拿不下子高,就决定使出鹰爪拳的绝活“鹰击长空。”这一招虽然凶猛,只是特别费体力。子高感觉到了这招凶猛,知道不拿出绝活,难以抵敌,就使出了防守反击绝招“铁锁横江。”这个拳术的优点是先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。然后寻瑕抵隙攻击对方。当年颛顼大王北讨强敌的时候,遇到强敌黑狐貂,险些落败受伤,事后痛定思痛,明白天罡拳虽然攻势凌厉,举世无双,但是天外有天,遇到比天罡拳更厉害的拳术,一味攻击,非但不能取胜,反而有性命之忧,后来决定在天罡拳里面增加一套防守拳术,就是子高现在使用的铁锁横江。这套拳术的要点,是在节省体力的情况下,把身体保护的严严实实。
白公子武功虽然不错,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招数双方又打了五十回合之后,白公子一味强攻,体力消耗过大,一个疏忽肩头被子高打了一拳脚下踉跄,摔倒在地,受伤不重,但是侮辱性极强,幸亏子高临场经验不够,没有乘胜攻击,这才狼狈地站立起来,逃出了大门,如此一来双方比武分出了胜负。
在一边观战的明珠看到这,忍俊不住大笑起来,她没有想到傲气十足,一身武艺的白公子,居然被名不见经传子高打的狼狈而逃肚子里的开心,难以述说,其实她是欣赏白公子的,因为白公子不但家境好,自己也一身本事,只是白公子的过度傲气让她不喜欢,所以两个人的关系才没有进展,现在看见他被子高打败,当然有了出气的痛快。
“打鱼的大哥,想不到你有这样高的功夫,这下白公子回去要吐血了?”
“比武胜败是正常的,败就败了,回去吐血不至于。”子高脸色平静地说。
“对于一般人来说是这样的。你不了解白公子,他不是一般人,平时引以为傲的就是傲气十足,怎么可能平静地接受失败?子高大哥,你要有麻烦了。”明珠说完这段话,脸上浮现出忧虑神色。
“他能把我怎么样?”子高不以为然地问。
“白公子的父亲是侯爵,白族掌门人。他还有个师傅蜈蚣道人,号称神拳无敌。比白公子傲气更足徒弟挨打,师傅能不出头?白家有钱有势,当地朝廷主官做事都要看白侯爵脸色行事。”
“哦,这样邪乎?朝廷没有王法了?”子高说话还是满不在乎的口气。
明珠叹气了,心里认为子高是乡巴佬,不知道王法是给无权无势的普通人准备的。对于白家这样的名门大户就是聋子耳朵摆设。因为担心子高遭到报复,明珠让子高早点走,子高好不容易见到明珠,当然舍不得离开,不愿意走,磨磨蹭蹭挨到了傍晚才不得不离开。
子高回去路是来时的路,尽管明珠让子高换条路走,子高并没有听,认为没有人敢于伤害自己。当然了,如果他亮出大王的底牌,的确没有人敢伤害他,只是他忘了,自己现在只是从乡村来的打鱼青年,白公子哪里会把他当盘菜。此时天上晴空**,夕阳似火,地面上郁郁葱葱,翠**流,景色绝美,加上明珠失而复得,子高心情大好是一定的。马车顺着官道迤逦前行,坐在车上的人除了子高还有贴身太监无根和三个卫士,一路上有说有笑,听卫士班头护兵讲江湖逸事到也不觉得路途遥远,子高的宫廷卫士中,只有胡兵在江湖混过,他本来是子玉的家丁班头,因为一次徒手斗豹子子高对他发出了赞叹,子玉就把他送给了子高,子玉的用意当然是为了拉近两个人的关系,子高少有心机,就欣然接纳了。现在听胡兵讲江湖故事,子高也听的津津乐道,他生在王宫长在王宫,哪里知道江湖是如此热闹,自然当故事听。
马车在平稳地运行,哪里知道,来到转角处,突然从路边的丛林后面冲出一标人马,有几十人之多。手里拿着青铜制成的兵器,只从兵器上就可以看出,这些人不是乡野草民。胡兵反应快,第一个跳下马车,对方领头的是熟人:白公子。看见是他,子高明白是奔自己来的,因为见识过白公子的功夫,心里到是不惧,子高就硬伤前去。但是零子高没有想到的是,白公子不和他玩单打独斗,随着他的号令,七八个彪形大汉围了过来,这些人各个有功夫,白公子却把目标对准了胡兵,白公子带来剩下的人各自寻找目标捉对厮杀起来,当然有一部分多余的人在一边观战,显然在等待时机加入战团。
胡兵打斗经验丰富,看出来这些人的目标是子高,做为护卫班头,当然知道自己的责任,和白公子斗了几个回合就跳出圈子,来到子高身边,他的目的当然是先帮子高解围,只要子高没有事,天大的祸事就消弭了。然而白公子的目标是子高怎么可能轻易地让子高脱身,所以子高使出浑身解数,还是冲不出去,就在这时,子高被一个使用扎枪的矮子在后背偷袭,挨了一枪,本来就寡不敌众,子高又受伤了,形势就危急了。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一声尖锐叫喊在打斗的人群外面出现,胡兵看见来人,大喜过望,知道有救了,就用身子挡住了子高,子高看见来人是明珠羞惭之余,眼角有些滋润。
原来子高他们走后,明珠感觉心烦,明白子高可能遇到了麻烦,过去就有过这种情况,每当心烦,就会有大事发生。随后自己驾驶马车追了过来,还好,子高只是受了伤,生命无虞。
白公子迅速地走上前去拦住了明珠说:“小妹。这里没有你的事,回家去。”
“白大哥,你还要不要脸。比武打不过人家,找人暗算。”
“小妹,走开,你是我的,我们两个的事,家里人都知道,我父候和你父亲早就说好了婚姻,任何人和我争你都必须死。”白公子声色俱厉地说,不肯让步。
原来,白公子的父亲白侯爵是个有野心的人,他之所以愿意和明珠家里联姻,是看中了,明珠父亲手里管辖下的一万多渔民,他一旦起事,这些青壮渔民就是最好的士兵,所以他以侯爵之身不惜纡尊降贵,也要结这门亲事。从外丙过世之后,朝廷的大王,没有一个像样的,不少有实力的诸侯,都起了不臣之心,白侯爵就是其中的一个。
二
本来子高就要命丧黄泉,因为明珠的舍命相救,最后转危为安,回到了王宫。虽然王后带着众妃子,美人笑脸相迎,子高心里却愤怒至极,想他堂堂一个大王,靠着明珠救命才如此狼狈地逃生脸面是丢尽了。一想到明珠落在白公子手里,心中就火烧火燎的灼痛,而王后还一脸讥笑地对他冷言冷语地讽刺,众妃子美人也没有人靠前,这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事情,子高心里郁闷极了。他不明白一直讨好他的美人,为什么突然改了性子。枪伤加上心里疼痛,折磨的他一夜无法入眠,到了天亮也没有想明白,起床后越想越憋气,就派人把黑鸭找来,让他派人去抓捕白公子,至于理由因为说不出口,就没有说,见子高不说,黑鸭也没有问,就去执行了。
虽然不知道白公子姓名,住在哪里,因为对方是名人,找到人并不费力。很快寄养手下的捕快就探听到白公子的名字和住处。白公子名字叫白发,住在刘家堡,白发打败子高之后出了胸中闷气,虽然因为明珠出现,没有要子高的性命,有些美中不足。但是当他事后知道子高是当今大王,心里长出了一口气,明白差一点闯下塌天大祸,心里到是感谢明珠。早晨起床后,和几个家丁在院子里练功夫。听见有人叫门,点名道姓让自己出去,来到门前,一眼看见了身材高大的寄养,寄养身后跟着十几个身穿皂衣的捕快,就问:“阁下是谁,找本公子干什么?”
寄养报出名号说:“你犯罪了,封黑鸭大人将令,带你去刑部衙门问话。”
“我犯什么罪?”白发口气傲慢地说。
寄养被白发问的瞪眼,回答不上来。因为他不知道子高和白发之间的冲突是因为什么。如果说他为了女人,聚众打人,就算有错,也是邻里纠纷,这种事情,轮不到刑部管。
“你胆大包天,敢于对大王不敬,殴打大王。”寄养想了一会,找到理由说。
“他没有报名号,我怎么知道他是大王?”白发并不是软柿子,立刻回怼说。
“知道不知道打伤了大王都是死罪,还敢犟嘴,不认罪??”
“不知者无罪,小爷就是没有罪。”白发大声地说,没有一点服软的意思。
寄养气坏了,他们刑部出外办案,从来都是趾高气扬,有理没有理都是说上句话,见过横的,可是没有见过这样横的,“弟兄们,给我拿下狂妄的小子,让他知道侵犯大王是什么下场。”
随着寄养的话音落地,他身后的捕快拿兵器的拿兵器,抖锁链的抖锁链,纷纷冲上前去,就要锁拿白发。白发一看对方不讲理就要动物,他本来就是傲气十足的公子哥,哪里受过这种窝囊气,一个转身,从身后家丁手里抢过兵器,短枪一横,随后刺出一枪,捕快们看见白发非但拘捕,还敢对他们动手,这些捕快都数数螃蟹的,本身就骄横,怎么可能让白发耍横。两个捕快一左一右冲了过去,夹击白发,捕快虽然有功夫,但是照比白发的功夫差多了,片刻功夫不到,两个捕快一个倒地,一个受伤。寄养看见白发不但拘捕,手里功夫还不差,一般捕头不是对手,只好亲自下场。两个人五十回合没有分出胜负,但是白发年轻体力精力都胜过寄养,又打了一会寄养体力跟不上了,就露出了败相,一个捕快班头看见不对,提着短柄狼牙棒冲了上去。
白发的功夫和寄养不相上下,如今寄养方面加了个生力军,局势开始反转,白发的手下家丁中一个手提铜锤的大汉,看见形势对主人不利,冲进了战团,如此一来,双方都有人不断地加入战团,单打独斗就变成了群殴,论一对一手上功夫捕快强于白府家丁,如果这样打下去,白发和他的家丁会一败涂地。但是不要忘了,这里是白发家里房子里还有不少没有出来的家丁,尤其有蜈蚣道人这样的高手,当白发看见己方敌不过对方,就派了家丁去求援。双方实力本来相差不大,白发方面不但增加了人手。还增加了蜈蚣道人这样的高手,顿时寄养方面纷纷受伤。
寄养很快发现局势不利,明白这样打下去己方不但会人人受伤,还会有生命之忧,白府的家丁下手极狠没有一分畏惧。心说必须讨救兵,否则受辱是小事情,丢命脸就丢大了,因此使出最后力气,杀出了包围圈,像没在家里跑去。
寄养判断准确,子高的确没有在王宫。就在寄养等人厮杀玩命之时,子高却在明珠绣房里和明珠卿卿我我,原来,此刻的明珠已经知道子高不该对自己隐瞒大王身份。父亲本来不反对她和子高交往。知道子高是大王后态度变了,“明珠断绝和子高来往。”
“为什么??”明珠不解地发火了。
“一个大王放着朝廷大事不管,为了姑娘和侯爵儿子争风吃醋,大打出手,这样的大王能够管好国家?做好大王?你知道王宫后院从不缺少美女,他还不知足,这样的人掌管朝廷命运,难怪很多诸侯和朝廷离心离德。再说,你性格直爽,心地善良进入后宫会遭罪的。老爸只有你一个姑娘,怎么忍心看你遭罪。”
“爸爸,女儿喜欢的是子高这个人,他是平民还是大王没有关系。”恋爱中的明珠,当然不理解父亲的担忧,所以仍旧在争辩。
做为过来人,老爸知道后面的麻烦有多大,只是有些话没有办法说出来。其实他最大的担忧是子高这样的人做大王,说不定会丢掉江山。那时明珠的下场是悲惨的,桀丢掉江山之后,一路逃亡,他的王后妃子,美人至今在哪里流浪,或者是尸骨无存无人知晓看子高爱美人更甚于爱江山,只怕还不如桀,如果明珠嫁给白公子这样的人,生活是安定的衣食无忧是没有问题的,对他来说,女儿平安比一切都重要,只是他明白现在说出这些忧虑,明珠根本不会信。就在两个人斗嘴互不相让子高来了。明珠看见子高,当然无心再斗嘴了。满眼都是笑容,老爸明白,这个时候就是天塌了,明珠也会视而不见,就走了出去,明珠则拉起子高的手,把他引到了绣房。寄养来到的时候,两个人刚刚在床上滚完。听说白发不但拘捕。还带领家丁和捕快打起来。子高立刻火了,命令寄养去军营调兵
“大王不要杀死白公子。”明珠对子高说,“寄总捕头,听见明珠姑娘的话没有,要活的白公子。”
“寄养答应了一声,就没有下文了。”这当然不是他故意慢待子高。是因为他明白,如今的军营不是葛燕当家时的军营,管理混乱,士兵素质鱼龙混杂。军中主帅叫鱿鱼,原本是太庚做王子时候的家丁班头。因为善于阿谀奉承,溜须拍马,一直得到太庚信任,葛燕致仕之前原本推荐副手涂刚接替自己的位置,太庚从来就不信任葛燕,怎么可能提拔葛燕举荐的人才,为了容易控制军队,就把鱿鱼提拔上来,接替葛燕的位置。鱿鱼不懂军事也就罢了,关键是人品太差,极为好色,贪婪,因此他提拔的军官要么是溜须拍马的,要么就是指鹿为马的。可惜了葛燕留下的班底。葛燕在的时候,招兵严格,出身不干净的人绝不录用,提拔军官首先看人品,其次看功夫。寄养明白军队的状况,所以不敢对子高打包票,回答的声音自然不大。子高上位之后没有深入过军营,当然不理解军营的实际情况。还以为军队是葛燕做主帅时的军队,士兵是过去的士兵。
寄养到军营后,面见了鱿鱼,传达了子高的旨意。这是子高做大王之后,首次使用军队。鱿鱼明白一朝天子一朝臣的道理,决心把事情办好。既然白发的家丁那么凶猛,打得寄养率领的捕头部队溃不成军,自己不能轻敌是一定的。所以他决定让秃鹫带队。秃鹫的功夫以凶猛,狠辣著称,他本来是个死囚犯,被子玉发现后救出囚笼,后来送入军队,如果是葛燕当家,就他的出身,是不可能让他当兵的。但是鱿鱼拿了子玉的贿赂后,不能拒绝子玉的要求了,当然不佳出身还是影响仕途的,凭他的功夫,不能还是个中下级军官。鱿鱼知道他的真本事,所以只要有军事行动,一定让他出征。不过临走的时候,他必须上子玉那里辞行,领受子玉的指示。子玉一直得到胡兵通报消息,对子高近来做为,了如指掌,所以他指示鱿鱼,只要有机会,就要白发的命。,他知道白发在侯爵那里是心肝宝贝。如果白发死在朝廷军队手里,两家就会结成死仇,本来白侯爵和朝廷就离心离德。有了这样的隔阂,子高逼反白侯爵的罪名就坐实了。几年来,子玉全部精力都集中在子高身上,子高浑然不觉,醉生梦死,为了一个民女和白发争风吃醋,如今昏聩到,动用朝廷军队报私仇,如果因此逼反了白侯爵,只要他能够说动王太后,废掉子高就不远了,子玉既然看见了曙光,当然要火上浇油。
再说秃鹫准备好兵马,就马不停蹄地带着部队出发了。这个时候寄养已经来到了刘家堡白发的住处外面,把打散的捕头重新召集起来。当然他在等朝廷大军,看见秃鹫出现,立刻对围墙里面喊叫起来。
再说白发把捕头大军打出院子之后,并没有觉得自己闯下天大的祸,反而和家丁们喝起庆功酒来。听见寄养的喊叫,走到门前向外探视,一眼看见了秃鹫带领的朝廷军队,这下知道祸事来了,眼下他有两条路可以走。第一个自然是投降。和朝廷军队公然对敌,毫无疑问是公开反叛,这是灭九族的大罪。但是在白发的人生字典里,哪里有“投降”二字。另外一个办法是逃跑。白发就召集家丁头目商量,结果除了蜈蚣道人同意逃走,其余的头目都要求对抗到底。也难怪,这些人和白发一样,平时都骄横惯了,当然不习惯做缩头乌龟。如此一来,少数服从多数,蜈蚣道人的提议就被否决了。
白发的主意刚刚拿定,鱿鱼早就不耐烦了,令旗一挥,手下士兵就蜂拥而入,论单打独斗白发的家丁并不吃亏,但是朝廷士兵善于集体作战,战术配合,协同作战远胜于白发指挥的家丁,尤其他们的强弓硬弩,射出去如飞蝗一般。片刻之后,家丁中就有十几个人中箭。
